高普考統計考試科目》
等別 | 共同科目 | 專業科目 |
高考三級(高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◎1.經濟學 |
2.資料處理 | ||
3.統計實務(以實例命題) | ||
4.迴歸分析 | ||
5.抽樣方法 | ||
6.統計學 | ||
普通考試(普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※1.經濟學概要 |
2.統計學概要 | ||
3.統計實務概要(以實例命題) | ||
4.資料處理概要 | ||
【備註】 | 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 2.考選部「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」查詢。 3.考選部「測驗試卷、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」查詢。 |
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》
※統計─國家政策制定的前哨者
政府制定的每個政策都有其依據,而這些依據的最主要來源,就是統計人員定期辦理的各項統計工作,也因此專業的統計人員應熟悉各項統計方法與實務操作,同時也要對機關政策、業務、法規有一定的認識,方能處理上述資料的統整。而政策有廣有專,公部門有大有小,也因此統計人員除了最常見的行政院主計處外,也可能被分發到各級單位,如警政署、司法部門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