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普考教育行政考試科目》
等別 | 共同科目 | 專業科目 |
高考三級(高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◎1.行政法 |
2.比較教育 | ||
3.教育行政學 | ||
4.教育心理學 | ||
5.教育哲學 | ||
6.教育測驗與統計 | ||
普通考試(普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※1.行政法概要 |
2.教育概要 | ||
3.心理學概要 | ||
4.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| ||
【備註】 | 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 2.考選部「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」查詢。 3.考選部「測驗試卷、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」查詢。 |
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》
※教育行政─坐擁穩定、高薪、文教氣息濃厚的好工作
教育行政分發單位主要是教育部、各縣市教育局及各級學校,若您不曾修過教育學程卻喜歡學校環境,嚮往穩定、高薪、濃濃書香氣息,教育行政絕對是您的第一選擇。教育行政尚有一項特點,由於學校有寒暑假,在寒暑假期間,工作相對輕鬆許多。因此,從事學校行政工作不但穩定、環境單純、且工作事務也較不繁瑣,值得報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