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普考會計考試科目》
等別 | 共同科目 | 專業科目 |
高考三級(高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◎1.中級會計學 |
◎2.財政學 | ||
◎3.成本與管理會計 | ||
◎4.政府會計 | ||
◎5.審計學 | ||
◎6.會計審計法規(含預算法、會計法、決算法與審計法) | ||
普通考試(普考) 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(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◎1.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|
◎2.政府會計概要 | ||
◎3.審計學概要 | ||
◎4.會計學概要 | ||
【備註】 | 1.「※」採測驗試題、「◎」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,其餘採申論題型。 2.考選部「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」查詢。 3.考選部「測驗試卷、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」查詢。 |
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》
※會計─掌握國家財政的最佳幫手
從上面的敘述來看,會計類科的工作可以說是和政府財務行政息息相關,從財源的籌措、預算的擬定、預算的執行到決算的查核都是會計人員的負責範圍。俗稱「財政為庶政之母」,而財政之推行又有賴於健全的會計制度,若說會計人員是國家財政的最佳幫手,一點也不為過。
會計分發單位較廣,舉凡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、各部會所屬會計室、各政府機關及國立學校會計室,主要是辦理會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